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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椒江“房票”政策来了 | 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政策升级,这样多拿18%
来源:乐居买房2022-11-14 10:09:19
摘要
为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拓宽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渠道,近日,椒江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出台。

事关“房票”和“房屋征收”

椒江2个重磅政策发布!

椒江“房票”政策

为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拓宽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渠道,近日,椒江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出台。

“房票”新政有哪些亮点?

能给征迁群众带来哪些

实实在在的好处?

来看权威问答

Q1 什么是“房票”?

“房票”是征收人开具给被征收人用于购买商品房的《椒江区“房票”安置购房证明》。“房票”安置是指被征收人通过使用“房票”购买商品房来解决安置的方式。《椒江区“房票”安置购房证明》中载明的“房票”安置补偿金额为“房票”价值。

Q2 什么样的房屋征收可以适用“房票”方式安置?

椒江区范围内城镇棚户区改造(包括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及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等城市建设涉及的国有土地上和集体土地上个人住宅征收都可以适用“房票”方式安置。

Q3 国有土地上的“房票”的价值包括哪些?

“房票”价值主要包括被征收房屋基础补偿金、货币补偿额外奖励、“房票”补贴。更具体来说,被征收房屋基础补偿金包括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室内装修补偿费、搬迁费、十二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货币补偿奖励、按时签腾奖励

货币补偿额外奖励具体为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18%的奖励金额。

“房票”补贴具体为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2%的补贴金额。

被征收人未按规定期限签订协议,或未按期腾空房屋的,货币补偿额外奖励及“房票”补贴将不计入“房票”票面金额内。

Q4 集体土地上的“房票”价值如何计算?

集体土地上“房票”的发放,根据“符合审批条件的一间宅基地置换一套公寓式住宅”的原则,按每套130平方米加一个小型汽车停车位计算,实行“一户一计算”发放“房票”。

集体土地征收的“房票”价值=安置单价×130平方米+车位补助+“房票”补贴。其中车位补助9万元/个,安置单价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参照周边类似房地产评估,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包含在“房票”总价内。“房票”补贴=(安置单价×130平方米+车位补助)×2%。

Q5 “房票”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怎么计算?

从“房票”出具之日起一次性给予被征收人十二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按照《台州市椒江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椒政办发〔2017〕45号)有关规定执行,不再享受货币补偿的六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集体土地上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按照《台州市椒江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椒政办发〔2017〕46号)有关规定执行。

Q6 选购的房屋总价大于“房票”票面金额怎么办?

当购买价值超过“房票”价值,其超出部分由被征收人与商品房开发企业自行结算。

Q7 选购的房屋总价比“房票”价值小,“房票”没有用完怎么办?

“房票”剩余价值可在交房后给予货币兑现,但兑现金额不得超过“房票”价值的15%。

Q8 “房票”有使用期限吗?

有,使用期限为一年,从“房票”出具之日起算。

Q9 “房票”可以购买哪些商品房?

被征收人可以持“房票”从区人民政府建立的“房票”安置楼盘目录库中挑选一手住宅商品房。楼盘库原则上为现房和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将交付的期房,入库房源的选定综合考虑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企业信用情况及开发楼盘等因素。楼盘库由区住建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拟定,报区人民政府同意,原则上实行一年一定。列入楼盘库的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随意涨价和捂盘,不限制购买套数、不限制购买面积。

Q10 “房票”安置的流程是什么?

选择“房票”安置的被征收人,先签订“房票”安置协议书,在规定的期限内腾房并交钥匙的,在核准“房票”安置补偿款后,由征收人出具“房票”。被征收人持有“房票”在楼盘目录库内挑选房屋,与商品房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政策升级

为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拓宽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渠道,近日,椒江区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的补充意见》,《补充意见》适用于哪些征收对象?可享受哪些补偿政策……十问十答,详细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这次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的补充意见》(以下简称“补充意见”)适用于哪些征收对象?

答:对我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个人住宅房屋实施征收,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方式的,可以适用本次出台的《补充意见》。

问:本次《补充意见》出台后,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可享受哪些补偿政策?

答: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安置的,除了原有的被征收房屋基础补偿金外,《补充意见》还增加了货币补偿的额外奖励以及六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问:被征收房屋基础补偿金具体包括哪些?

答:被征收房屋基础补偿金具体包括: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室内装修补偿费;搬迁费;六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货币补偿奖励;按时签腾奖励。其中按时签腾奖励要求被征收人必须按期签约按期腾房才能享受。

问:被征收房屋的的评估补偿价值如何确定?

答:被征收房屋的评估补偿价值由第三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结合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层次、朝向等因素确定房屋评估价值。

问:货币补偿奖励具体有哪些?

答:货币补偿奖励标准分三类情形:1、立地平房奖励为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35%;2、立地二层房屋奖励为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30%;3、立地三层<含三层>以上房屋及单元式住宅奖励为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5%。

问:货币补偿的额外奖励指的是什么奖励?

答:指的是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18%的奖励,但享受这个奖励政策,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按期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期腾退交房的;2、按期签腾后在一年内购买椒江区域内一手住宅商品用房;3、购买房屋价值达到被征收房屋基础补偿金的85%以上(含85%)的。

椒江区域内的一手住宅商品用房不包括三甲街道、海虹街道及绿心范围楼盘。

问:如果被征收人在房屋腾空前购买了椒江区域内一手住宅商品用房,可以享受货币补偿的额外奖励政策吗?

答:如果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后至被征收房屋腾空前,已经在椒江区域内购买了一手住宅商品用房的,且购买房屋价值达到被征收房屋基础补偿金的85%以上(含85%)的,也可以享受货币补偿额外奖励。

问: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方式的,被征收房屋基础补偿金什么时候发放?

答:双方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在征收补偿协议生效后,征收部门先向被征收人支付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20%款项,被征收人在征收部门规定的期限内腾房并交钥匙的,征收部门支付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剩余80%款项。

问:符合货币补偿的额外奖励政策的,货币补偿的额外奖励金什么时候发放?

答:被征收人符合本《补充意见》规定的奖励条件的,应向征收部门提供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等资料,征收部门经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向被征收人一次性支付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18%的货币补偿额外奖励。被征收人在获取18%的货币补偿额外奖励金后退房的,货币补偿额外奖励金应全部退还。

问:《补充意见》出台前已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能否适用本次《补充意见》?

答:2022年界牌头小区东侧区块、屋基里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可参照本补充意见执行。

综合整理自:椒江发布

标签: 住宅 房屋 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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