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推广名为“大唐·中南 南官印象”,地名办核准名为“南官印象苑”;2.开发公司为:“台州唐顺置业有限公司”;3.本资料文字、数据、图片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要约和承诺,相关权利义务最终以政府审批和双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附件约定为准。4.示意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删除。5.本资料所发布的内容为2020年11月2日前的信息,有效期1个月,出卖人可能会不定期对宣传材料进行修改,敬请留意最新资料。6.本资料如涉及学校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出卖人对学区的承诺,具体以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最新政策为准。7.本活动在法律范围内最终解释权归开发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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