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乐居台州讯 2021年2月3日
浙星汽车文化广场(浙江)有限公司21300万元竞得台州湾新区现代大道北侧、经通路西侧(台土告字[2020]092号),楼面价:2634元/平,溢价率0.00%。
该地块用地总面积(以实测为准):45668平方米;出让面积:40431平方米(60.647亩);地上建筑面积:≤80862平方米(上述面积已包括物业管理用房等配套公共设施面积);代征绿地用地面积:8289平方米;建筑密度:≤45%;建筑高度(自室外地坪算起):≤40米;容积率:>1.5,≤2.0;绿地率:≥15%;出让土地用途:商业,出让年限:40年,地块起始价:21300万元,竞买保证金:4260万元。
地块位置
区位图
地块现场
地块基本信息
地块规划要求
地块范围:东至经通路(道路宽度18米),南至规划用地边界线,西至规划用地边界线,北至规划用地边界线(详见附图)。
项目建设内容:商业(汽车4S店及4S店综合体)。
项目指标:地上建筑面积≤80862平方米,其中,34000平方米≤汽车4S店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4S店综合体建筑面积(含物业管理经营用房)≤45862平方米;其他指标以地块规划条件确定的内容执行。
室外地坪标高(1985国家高程基准):暂定4.8米。
城市环境景观和建筑风貌控制要求
1.本地块应处理好与现代大道、东环大道等城市主要干道以及与周边其它建筑的空间关系;精心布置地块内建筑,创造丰富的空间层次,建筑形体宜方正简洁且与周边自然空间环境相协调。
2.商业建筑,内部平面禁止采用住宅、公寓、别墅等居住建筑平面形式。
3.建筑单体要合理布局,满足朝向、视线、日照、通风、景观等要求。
市政设施配套:
1.要按照有关规范配置电信用房、垃圾收集点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用地范围图
项目要求
(一)自持要求
该地块须竞得人整体持有、整体运营,且不动产权不得分割,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15年后方可整体转让。
1.自持开业时间:汽车4S店及4S店综合体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0个月内85%开业。85%开业是指:经实地检查确认的,满足业态要求、已装修完成且正式对外营业的物业达到经营面积的85%。
2.业态限制:汽车4S店部分不得设置汽车4S店以外的业态;4S店综合体部分可设置4S店、汽车相关业态及餐饮配套,餐饮配套建筑面积不超过4S店综合体建筑总面积的20%,不得设置影院、酒店、超市等业态。
3.股权限制:乙方及其项目公司不得以股权变更方式转让本项目,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 日起15年内,土地使用权人股权不得变更。
(二)乙方承诺,如竞得人为台州湾新区外企业(自然人)的,须在《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个月内 在台州湾新区按有关规定注册成立全资项目公司,并承诺所有税收均缴纳在台州湾新区管理委员会所在地。
(三)乙方承诺对本合同上述全部条款所提供佐证材料及约定将来用于作证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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